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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在商场内开了一家餐馆,主要销售当地菜肴。但由于没有特色,而且卖当地特色菜的餐馆也很多,所以生意并没有起色。
一天下班后,张某把厨师和服务员召集到一起开会,让大家集思广益,如何走出困境。一位年轻的服务员说道:我们能不能创新一些菜品,给这些菜品编一些故事,然后颤抖一下?声音能吸引人来吃饭吗?
张先生觉得不错,就和厨师、服务员一起工作一周,创新出一道新“菜”——《贵妃洗澡》:她用甜品在盘子里塑造出一个美女的形象,用几根小电线把它挂起来。8个各种颜色的可食用小球,上桌时有雾气,就像在热气腾腾的洗澡。
然后张和厨师、服务员一起拍了几段视频,然后@了一些大V,没想到一下子就火了。有人因此来到这里,必点“贵妃洗澡”这道菜。每次服务员端上来的时候,大家都先用手机拍照。
随后,张又与厨师、服务员一起设计了几道菜肴,但没有一道像第一道菜“贵妃洗澡”那样出名。凭借这些创新菜品,生意蒸蒸日上。
没想到,不到一个月,街对面的饭馆也推出了一道名为“美女洗澡”的菜品,与张家饭馆的“妃子洗澡”几乎一模一样,被不少人吃掉。
张某认为,街对面的餐馆侵犯了他原创菜肴《贵妃洗澡》的版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遭到拒绝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张家餐厅的原创菜品《贵妃洗澡》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呢?
1、原菜《贵妃洗澡》属于什么作品?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书面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美术、建筑作品;
摄影作品;
音像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
其他符合工作特点的智力成果。
从上述规定来看,《公主洗澡》这道菜与艺术品、建筑作品比较相似。
2.菜肴可以被视为艺术品或建筑作品吗?
艺术作品是画家通过油画、国画、素描等在宣纸等特定纸张上进行创作,展现艺术家自身的创作能力;还有一些艺术作品是通过雕塑来体现雕塑家的艺术技巧的。
显然这些菜肴不能被视为艺术品。
那么菜肴算不算建筑作品呢?应该更无关紧要。建筑作品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如鸟巢、大兴机场、人民大会堂等。
3、如何防护?其他餐厅就不能做类似的菜吗?
张某餐厅提起的上诉是要求对方餐厅停止销售侵权的“美女洗澡”菜品,并赔偿损失。
问题是,法院是否可以裁定其他餐馆不能销售类似菜肴?想吃类似的菜只能去张家店吗?这可以做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