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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2024-05-04 07:04:14 围观 : 706 次

现实生活中,律师经常会遇到法律咨询询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1、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员工提前发出终止通知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员工单方协商一致提出解除本协议。

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的危险,促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8、第26条);

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造成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从事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危险工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法指令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上述十五种违法行为,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综合分析,如果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有过错,否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除劳动者单方辞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外,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许多单位与工人签订定期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的情况很常见。合同期满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员工拒绝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并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同意续订,但降低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拒绝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雇主拒绝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1.实质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程序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在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追加一个月工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部门报告裁员方案。终止前的管理部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违反上述程序规定也构成程序违法。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上述程序规定是否一定构成非法解除还存在争议。

3、违反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种具体情形。违反本规定的终止行为属于非法终止。

因此,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应特别关注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尽量避免因违法解除而承担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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