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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是什么意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是什么呢)

2024-05-12 15:00:15 围观 : 489 次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法律分类之一。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具有规模更大、人员更多、注册资本更强的优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拥有更大的权力。那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是什么意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是什么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答复: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条件为:

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以股东背书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将修改股东名单;

3、无记名股票只有在股东将股份交付给受让人后才生效。

律师补充道: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收购的可行性,分析出售、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分析收购方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严格遵循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营活动;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进行实质性磋商和谈判;

4、转让企业向上级机关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机关批准;

5、评估及验资;

6、转让股权属于国有企业、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须先到国资办立项核准,再到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变更后可直接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7、公司发生股权变更,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39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的;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办理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所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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