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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是否已经安排好工作(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是否已经安排好了)

2024-04-23 06:26:13 围观 : 422 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年休假;职工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年休假;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享受15天年休假。单位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应休假而未休假的天数,单位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上述规定表明,企业有义务为员工安排年休假。员工未安排年休假的,须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三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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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因人事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者出于经营和人力成本考虑,不为员工安排带薪年休假的情况屡见不鲜。不过,经常可以安排休假和休假。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在劳动争议中,如何确定是安排还是休年假?

我们先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上海某模具加工公司员工刘某声称离职后领取未休年假工资。由于生产特点,春节期间公司通常会通知放假1个月以上,但放假期间不发放工资。员工声称未休年假应折算成工资能否支撑?

案例二: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主要研究国际货币、股票市场并提供投资建议,因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被通知安排前后三天放假根据市场特点,发放工资总额。员工郭某辞职后是否可以要求领取未休年假工资?他能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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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起案件中,员工主张未领取年休假工资的主张均得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支持。双方均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律要求为员工安排带薪休假,应支付未领取的年假工资。该公司声称已安排员工休假。年假不予承认,应视为企业向员工提供的福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员工意愿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也可以统筹安排。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跨年安排。这本身就是企业用人自主权的体现,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否则,可能会出现上述情况。员工显然已经享受了足够的休假,但不能认定为公司带薪休假。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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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合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企业安排带薪年休假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应向员工通知、公布年休假安排并保留相应证据,协调和管理员工休假事宜。如果你没有安排带薪年休假,或者认为你通过休假安排抵消了员工的带薪年休假,一旦因带薪年休假发生劳动纠纷,因为公司无法证明已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年休假,视为公司独立向员工提供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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