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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和小梅签了离婚协议书。两人分割了共同财产后,又到民政局领了离婚证。拿到离婚证没多久,老刘就觉得自己损失的夫妻共同财产少了,那么老刘有没有想过起诉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法院会支持老刘的上诉吗?答案是肯定的。老刘可以到法院再提起诉讼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最终能否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还不确定。因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同意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感到后悔,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本案中,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关某的申请。
但同样根据该条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法律。
也就是说,如果老刘仅仅因为觉得自己的财产少于自己的份额而去法院起诉,而没有任何其他正当合理的理由,那么他最终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