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纠纷询问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纠纷询问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对于询问证人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参考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的规定,询问证人也不应该超过12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纠纷询问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纠纷询问时间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