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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杭州11岁男童杀害7岁男童,到建湖县13岁男童弑母案,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趋势。一些极其恶劣的案件令人触目惊心。
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怎么办?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通过,回应了这一问题。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方法造成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罪。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只是个孩子”不再是青少年犯罪的借口。
除了思考事件发生后如何纠正和教育“问题儿童”外,我们还需要思考如何通过有效手段避免“问题儿童”的出现。大多数孩子误入歧途并非偶然。“问题儿童”的背后往往隐藏着“问题家庭”。
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三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流动家庭、离婚家庭、留守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的未成年人排在前五名,说明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影响巨大,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
12月23日下午,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次、第三次会员会议暨上海市家庭与社会工作专题会议讨论了相关问题。
1984年,上海设立了中国大陆第一家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此后,全国各地普遍设立了少年法庭。但早年,社会上有批评称,少年法庭的法官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只做社会工作。电影《法官妈妈》中,主人公像父母、老师、朋友一样关心和帮助少年犯,但他看起来不像一个办案的法官。
“其实,我们不能说法官做错了,大量的庭外工作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要真正办好一个案件,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必须在案外做努力。””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表示,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会会长。
在姚建龙看来,家庭是青少年成长最重要的空间。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一体化是一个国家少年司法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这里的“统一”,就是预防、防护思想的体现。
但如今家庭案件越来越多,很多法官没有时间或专业能力去照顾每一个家庭,所以有必要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选择118个基层法院启动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根据要求,上海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普陀工作站、静安工作站牵头与当地法院合作,尝试运用社会工作方式介入35岁以下青少年离婚案件或35岁以下青少年离婚案件。10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社工作为第三方,工作方式更加灵活。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全程参与家庭调解,引导家长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选择。它还为法院提供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为法官提供优先意见。判决后,社工将继续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庭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姚前云表示:“社会工作者参与涉及未成年人的家庭案件,不仅可以帮助法院查明法律事实、解决纠纷,化解纠纷的同时,也为涉案未成年人伸张正义。对离婚父母进行心理疏导和帮助教育,有利于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微环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目前,法院与社工合作已拓展至青浦、徐汇、长宁、嘉定四个区的基层法院。四年来,上海青少年工作社工已成为法院家事审判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共组织家庭调查98次,回访66次。已开展家事调解641起,调解成功率50%-60%。他们还进行了访问。督导、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任务。
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维权办公室主任周建军提到,今年上海还出台了全国首个涉及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省级地方标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结合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求。制度、政策和实践经验。
姚建龙认为,当前上海家庭社会工作体现出规范化、务实化、系统化、专业化的特点。“过去社工不够专业,法官会认为他们‘无助于事’。”但现在他们得到了发自内心的肯定和高度赞扬。上海青少年社工用他们的专业精神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出了贡献,也赢得了法官的尊重。”
栏目主编:王海燕文案编辑:刘雪燕
来源:作者:刘雪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