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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房屋纠纷致老人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民事房屋纠纷致老人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您好!如果遗嘱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没问题。
注意,有两个关键的前提:
1. 遗嘱合法有效。题主并未对遗嘱形式做明确说明。这里只说一下几个通用的有效性判断的前提:
(1)老人订立遗嘱的时候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者说,老人订立遗嘱的时候,头脑清醒,精神正常,这个最好有医院评估证明。
(2)老人是自愿的。不能受胁迫,完全是老人自己的意愿的表达。
(3)处理的财产是老人个人合法财产。这里需要重点看的是,老人给孩子的遗产中,自己的份额有多少,是部分还是全部。尤其是涉及到家庭共同财产上,老人不能把配偶的也当成自己的给孩子。
如果上述三个条件都没问题,剩下的就是具体遗嘱形式。不同遗嘱有不同的判断标准。自书的要求自己全文书写、签名、写日期、最好按手印;代书的必须是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公证的必须要去公证处,由公证处按照公证标准订立。
2. 遗嘱继承。题主问到遗嘱是否受法律保护。在有效的前提下,没问题。如果其他继承人没有争议,就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有争议,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输的可能性不大。
老人真实的遗嘱房子给女儿,而且有4位邻居做证,2位律师在场,录音录像了,最后为什么还要去公证处?或者去法院才能办理过户?感觉政府设立这些就是让百姓去公证处,法院付款!法律上不是说可以吗?那现实为什么不可以???
人终有一死,一旦家中老人去世,很多子女都会手足无措,现在我来讲讲老人去世后的子女家属们该做些什么事情。
1、开具死亡证明书
如果老人在家中去世,第一时间应该通知老人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当地相关派出所,让他们开具死亡证明书。如果老人是在医院去世的,那么应该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书。
2、注销老人的户口
家属凭借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到当地派出所,注销去世老人的户口和身份证。
3、打电话通知当地殡仪馆,和殡仪馆沟通运送老人遗体的具体时间。
家人们在殡仪馆来之前可以给老人穿好寿衣等,并在当地丧葬用品店购买冰棺暂时对老人的遗体进行冷藏。我们当地的风俗是老人去世后会在自家追悼3天,农村普遍会请和尚道士进行相关的法事活动,然后邀请亲朋好友前来参加追悼仪式,然后还会请个厨师做菜给前来的亲朋好友吃,我们这边的农村叫做“豆腐饭”。
4、殡仪馆内遗体火化环节
当灵车到来后把老人遗体送到殡仪馆火化,现在的火化环节死者家属已经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在凌晨很早就去殡仪馆排队。因为目前殡仪馆会按照遗体火化的顺序进行火化,并不是像以前那样谁来的早就谁先进行火化。
在缴纳相关费用后,尸体会进入火化炉房进行火化,结束火化后殡仪馆也会开具相关火化证明,家属凭借证明在1到2个小时内就可以领取死者骨灰。
4、家属们领到骨灰后就可自行处理安排。
现在骨灰既可以在当地陵园安葬,也可以寄存在殡仪馆,当然还可以采取其他安葬方式,例如海葬等,当然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我们当地一般在老人生前就会买好墓地,领到老人的骨灰后就可以直接把骨灰埋葬在墓地。
一. 如晚上打120,120大夫最后确定老人死亡否,是否需要继续抢救。这时大夫和儿子谈(不知为什么不和健在的老伴谈),儿子并签字。天亮一大早去急诊车队找出诊大夫出具死亡证明。120未到现场的,联系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也可以出具。
二. 给老人稀释酒精擦拭干净,穿上家里给准备的衣服(城市内的老人没必要买老式的丧葬服,主要是大小不合适)。不同民族根据风俗来。
三. 晚上并联系殡仪馆值班的车辆(没换好衣服殡仪馆的车是不拉的)。跟车去殡仪馆缴费,确定火化时间。
四. 接第一条,拿着死亡证明,尽早带着老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派出所开火化证明,销户。(如果警察认为急诊大夫填写不规范,退回去重写找不到人了,因为值夜班他休息了,再看见他可是隔天以后了)。老人如有银行存款,这时身份证自己定夺剪掉作废否,孰轻孰重就不明说了。
五. 过10天半个月时间带所有手续上街道办理死亡事宜。因病去世,家里彻底消毒一下。
六. 兄弟姐妹同根同源,坐下商量,没有解不开的矛盾过不去的坎!
在城市,一旦老人在家中死亡,首先要立即向社区和户籍所在公安派出所报告,说明情况,他们会派法医来对死者进行法医鉴定(在法医未到之前,不得对死者进行任何处理)待法医鉴定结束后,一方面可通知亲朋好友,另一方面电话联系殡仪馆,殡仪馆将根据您的要求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为您提供所有丧葬服务(包括给您带来死者所穿的衣服、设置灵堂所需的各种祭品及帮助您给死者穿好衣服用带来的棺椁将死者接至殡仪馆冰柜存放)。
第一要做的就是打120,等医生给出具死亡证明!这是必须的!第二,如果是人刚去世,就赶紧用酒或酒精把人身体擦洗一遍,尤其是脚趾缝,尽量洗仔细一些,毕竟是这位老人最后一次洗澡了。然后给老人穿上事先准备好的老衣,如果没有准备老衣,也可以去殡仪馆后由工作人员给擦洗再穿衣。(不过这些是要收费的)第三,打电话给殡仪馆,他们会派车来拉人。到了殡仪馆一切就按流程走了,只管通知老人生前的的亲朋好友来吊唁就完了。
前几年我老娘去世,因为是家庭妇女,当晚一个电话由火葬场直接拉走,第二天我们去等着处理完毕后,又转到公墓安葬(几年前买了墓地),很方便的。92岁了,属于喜丧,又不必通知任何人。
老人去世说实在的真没有个定时,这个时期出现这样的事情,不能说是巧合也很正常,但这事也真的不能拖,不过特殊时期特殊情况就特殊办事,尽可能参与的人少些,先将老人火化了,将骨灰暂时存放起来,待疫情过去再举行仪式,使去世的老人入土为安。如果本地暂无火葬习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为了不给政府和国家增添麻烦,那也只能简约办事,先让老人入土为安,要是孝心感到有亏欠的话,等到老人五七或周年时再尽孝心好了。
房屋是属于遗产直接继承了,要是不打算回去了就卖了,不给个人还是留着的好,毕竟这里有太多的回忆,还有那么多看着你长大的亲戚和乡亲,没事回来住也不错,至于土地可以租给别人种,等土地合同到期交回村里就行了。
农村这次土地确权牵察到许多方面,比如题主提到的农村老人去世后,子女是城市户口,老家的土地房屋如何处置问题,我是三农孺子牛結合我们这里的处理办法回答一下。
我们首先说土地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它关系到种地农民的生活,经济来源等切身利益,所以国家进行了全国土地确权工作。为的是给农民们吃上定心丸,放心经营,大胆投入,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粮食,同时自己也能脱贫致富奔小康。
这次土地确权工作是以二轮承包为基础,二轮承包时的原始在世人和现在新出生的人口結合为这次土地确权的承包共有人。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子女成了城市户口,那么原来二轮承包时是不是集体给你们分配了土地,是不是二轮承包家庭共有人?是,这次土地确权,上面说过是以二轮承包为基础,二轮承包期还没有到期,虽然子女们现在成了城市户口,那么这次土地确权证上也应该记载你们的名字。虽然老人去世了,在二轮承包未到期内你们是可以继续承包经营的。如果自己是城市户口有工作不方便经营,可流转、也可自愿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
如果二轮承包时你们已经是城市户口,那么这次土地确权肯定没有你们承包土地份额,土地确权证上也就不会记载你们的名字了,老人过世后,土地理所当然的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去了。
老家的房屋问题。房子如果是父母的,属于私人財产,父母去世后按照继承法是可以继承父母的財产的。但是里面有一个宅基地问题,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个人是不能继承的。但是房子是建设在宅基地上的,它们是即独立又密不可分,是地随房走。只要你居住宅基地是允许你使用的。可居住,可卖买是个人的权利。但是有的地方规定,城市户口的人继承老人的房屋只能居住使用,不能维修,倒塌以后集体收回。但在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也是可以翻修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实际规定办法。
这位网友好!对你问题试做以下品析,欢迎互动交流。
首先,从给定信息分析,你家老人在乡下,你在城市工作,有业,是市民了。
其次,你说老家宅地,土地怎么办?这儿有两个法律或政策关系要厘准。一是宅地所有权在村集体,宅地上附着物,比如房舍,林木等,归属权私有。二是乡下土地,这与你家老人是承包关系,所有权仍在发包方即村集体。
第三,关于宅地,如无人居住,村上有可能要收回,按排无宅地户使用,对宅地上的房舍等你可以自行处置了。
关于土地经营权,你无法经营,可依法流转他人代行经营。
农村土地经营权,如有子女可以继承。
由上,农村宅地实行一户一宅,如宅地无人居住,子女进城落户在城里,而宅地闲置弃用,村上要收回了。
农村土地,老人无力经营,亦可流转他人,但是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子女有权继承经营权。
法律依据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以上品析是我一家偏见,欢迎交流,沟通,也可私信跟进探讨。
不当之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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