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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捕捞的量刑标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情节的轻重而定。这里情节严重的,是指带领、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捕捞水产品的;使用破坏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严重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珍贵、稀有水产品的;非法捕捞、暴力抗拒渔业管理等。《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季节捕捞水产品,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罚金。处罚按照本节各款的规定执行。2、非法捕捞案件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三条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使用禁用工具,涉嫌捕捞的有下列方法之一的水产品,应当立案追诉: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水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2万元以上;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种子、亲鱼,或者在内陆水域捕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水产品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元以上或者200元以上的海水中公斤或价值超过2000元的;在禁止捕捞区域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或者方法进行捕捞的;在禁止捕捞期间使用禁止的工具或者方法进行捕捞的;在公海捕捞作业中使用禁用渔具,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严重情节的。第一百条有关单位犯罪,适用本条例的立案追诉标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如何认定非法捕捞罪1、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止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捕捞重点保护渔业资源物种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合法。的程度,不构成本罪。2、不存在按照渔业法规定无证捕捞等严重水产品违法捕捞行为,且数量不大;使用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不会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偶尔违反捕捞许可证有关作业种类、地点、期限等规定进行捕捞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应当受到渔业主管部门或者社会公众的行政处罚。安全机关。情节严重与否是区分两者的标准。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非法捕捞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应当注意的是,故意非法捕捞水产品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连续或者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组织、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带头人、利用乱用炸鱼、毒鱼、滥用电鱼等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介绍。我希望它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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