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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退侦不予起诉的原因是什么呢(二次退侦不予起诉的原因是什么意思)

2024-04-14 22:48:32 围观 : 912 次

撤回侦查、不予二次起诉的理由是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认为依法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决定不起诉。

一、二次退侦不予起诉的原因是什么?

二次退侦不予起诉的原因是什么呢(二次退侦不予起诉的原因是什么意思)

第二次撤案不起诉理由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二次退侦后多久到法院上诉?

如果第二次退款后证据仍然不足,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取保候审或者不起诉。警方会将案件退回检察院一个月,即使延期审理,审查起诉时间也不会超过四十五天。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变更管辖的,审查起诉期限自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理所需的证据和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决定不起诉。

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管辖。

第一百四十二条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予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当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认为案件不能继续审理或者不起诉时,就需要再审。但如果二审失败,则无需第二次撤回调查。起诉的必要性。总而言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收集有力的证据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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