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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死者的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遗产。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习惯不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也不同。那么,我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规定呢?
网友咨询: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律师答复:
继承开始后,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产赡养协议或遗嘱,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继承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继承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接受遗产的权利;
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的;
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继承;
未经遗嘱处分的继承权。
律师补充道:
继承按以下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一级继承人继承,二级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一级继承人,则由二级继承人继承。
本节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本条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继承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接受遗产的权利;
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的;
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继承;
未经遗嘱处分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