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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山东触目惊心的非法疫苗事件,“电梯”安全事故频发,还有上海踩踏事故、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深圳山体滑坡等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等
这些事件的背后,暴露出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严重问题,无一例外地隐藏着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失职违法行为。
提到腐败,人们往往会想到腐败、贿赂,但腐败、贿赂犯罪却很难被广泛知晓。事实上,玩忽职守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远大于单纯的贪污贿赂犯罪。
玩忽职守罪、侵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行为,以及利用公民个人利益和民主权利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力量。
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职务犯罪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1.滥用权力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办理公务,给公众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滥用职权主要表现在以下情形:超越职权,未经具体决定、授权而决定或者处理事项的;玩弄权力,随意决策、处理事情的;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随意放弃职责的;滥用职权、冒充公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案例分析
某镇国土工作领导A,负责监督组织“两违”建设检查、生产、拆迁工作。
某某多次收受违法建筑者的好处,违反相关规定,明知违法建筑存在却不依法严格制止,纵情违法建筑,纵容违法建筑顺利竣工,严重影响土地管理。
A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2.玩忽职守
玩忽职守罪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是常见的犯罪行为。又称玩忽职守罪、“不作为”罪。
玩忽职守主要表现在以下情形: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的;玩忽职守、在值班期间不履行职责,属于典型不作为的;在值班期间不履行职责、不全面履行职责的。责任。
案例分析
B,某地农机管理站站长,负责国家农机专用补贴的审批和管理。
B先生在审核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时,违反了上级有关规定,行为严重不负责任。他未能查清某企业虚构补贴申请的事实,导致国家农机专项补贴损失惨重。
B犯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