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1.销售掺假、掺假、假冒伪劣商品的;2.采用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或者服务;3、销售“加工品”或“次品”。“产品”及其他产品被冒充为正品;4、以虚假清仓价、甩卖价、折扣、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5.利用虚假的产品说明、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销售商品;等等,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哪些类型?2、常见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哪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欺骗消费者:
1.销售掺假、掺假、假冒伪劣商品的;
2、以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3.销售“加工品”、“次品”等冒充正品的产品;
4、以虚假清仓价、甩卖价、折扣、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5、销售虚假产品说明、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商品的;
6、不以真实姓名、标签销售商品;
7、采用聘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的;
8、进行虚假现场演示或者解释;
10、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虚假宣传商品价值的;
11、骗取消费者预付款;
12、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格而不提供货品或者不按约定条件提供货品的;
13、通过虚假“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
经营者有上述行为的,消费者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所要求的赔偿金额应按购买商品价格和接受服务费用的双倍退还。
常见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欺骗消费者:
1.销售掺假、掺假、假冒伪劣商品的;
2、以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3.销售“加工品”、“次品”等冒充正品的产品;
4、以虚假清仓价、甩卖价、折扣、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5、销售虚假产品说明、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商品的;
6、不以真实姓名、标签销售商品;
7、采用聘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的;
8、进行虚假现场演示或者解释;
10、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虚假宣传商品价值的;
11、骗取消费者预付款;
12、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格而不提供货品或者不按约定条件提供货品的;
13、通过虚假“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
经营者有上述行为的,消费者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所要求的赔偿金额应按购买商品价格和接受服务费用的双倍退还。
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在本网站在线提问,了解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闲置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有针对性的解答,并尽力为您讲解大概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完整和沟通不畅而导致错误答案。目前,先打电话给律师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