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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的凶杀案影视剧都有出现过,但我要说的这件凶杀案是发生在我认识的人身上,一夜之间四条人命,让人毛骨悚然。
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户邻居,工厂里上班的父母带着三个孩子,大女儿已经参加工作,二女儿和小儿子都还在上学,是很普通的一户人家。悲剧的发生源于大女儿的男朋友。
大女儿工作以后在单位遇到了一个追求者,整天除了上班就是追着那女孩,女孩没看上那男的,始终在拒绝,但他无论怎样都不死心,还放话说谁敢追求这个女孩他就不会放过谁。单位的男同事也都望而却步了,时间久了,风言风语也出来了,因为那男的到处乱说,在那个年代,女孩子的名声还是很重要的,再加上那个男的确实对他大女儿特别好,让一众旁人都开始默认了他俩交往的事实。
女孩也是没有选择的选择了和他谈恋爱了,通过进一步相处,女孩子发现这男的除了对她的感情是真的,其他很多地方都隐瞒了,比如家庭条件,性格脾气,社会关系等,还有一些不良嗜好,女孩越来越觉得这样一个男人没办法让她托付终身,思前想后,征求父母同意后她果断的提出分手,说自己真的没有办法和他生活一辈子,让男的放了自己。
那男的疯了一样的求她,又是下跪又是保证的,女孩这次是铁了心要分手所以非常坚持没有动摇,男的又威胁她说如果分手他就告诉别人他俩已经发生关系了,让别人也不会再来娶她,任男的怎么说,她就是坚持分手。男的最后恶狠狠地威胁她,如果非要分手,他就去杀了女方一家,女孩看男的这么歇斯底里,更是不敢和他共度一生。
悲剧发生时女孩一家五口,只有妹妹一个人当时去同学家玩了,当天晚上她父母和不到十岁的弟弟都在家里,男的敲门进来的,先是和她父母请求,让他们劝劝女儿不要分手,被她父亲说了几句重话后突然掏出提前准备好的刀,猝不及防的先把女孩的父亲捅了,然后是还来不及反应的母亲,女孩看着父母相继倒地自己腿都软了,男的走到女孩面前也是一阵乱砍,一边砍还一边说死也不会放过她,最后他杀红了眼连最小的弟弟也没放过。
广西桂林人梁勇杀妻碎尸案最终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么,梁勇因何而要将妻子残忍杀死呢?是怎么杀害的呢?
梁勇杀妻碎尸始末
凶手梁勇1955年出生,成某则出生于1971年,两人均是桂林人士。1995年,梁勇与前妻离婚,并于1998年认识了成某,两人于次年结婚。
2001年,梁勇夫妻共同注册了一家防水保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两人各占50%的股份。2003年2月,夫妻得一儿子,为照顾他,成女士的母亲江某与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间产生了矛盾,加之梁勇怀疑成女士有外遇,2006年2月,两人分居。同年6月,成女士曾提出与梁勇离婚,但因梁勇不同意,法院驳回请求。可事实上,双方积怨弥深,已势同水火。
2006年11月21日下午,夫妻俩先后回到公司办公室。下午6时,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不堪辱骂的梁勇顿起杀机,下到一楼地下室仓库拿了一把铁锤回到办公室,随后朝妻子头部连续猛击,致其当场死亡。
为毁尸灭迹,梁勇回家拿来菜刀,在办公室将成某的尸体肢解,当晚用车将尸块运回住所。第二天上午,梁勇在卫生间内再次对尸块进行肢解,接着用高压锅煮烂部分尸块,并丢弃到卫生间的下水道。
当天下午2时,因为下水道堵塞,尸块被周围群众发现。梁勇察觉罪行败露,即离家出走。下午4时,公安机关在桂林市区辅星路段将正在驾驶机动车的梁勇抓获归案。事后法医报告和照片证实,警方从下水道和化粪池内打捞出的尸块共计170块。
广 西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表示,梁勇在关押期间,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杨万里故意伤害犯罪”的线索,举报事实得到了警方确认,法院因此认为梁勇立功。死缓争议 高院称凶手有立功表现。
2010年11月15日,广西高院又作出终审判决,否定了梁勇的死刑判决,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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