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程合同担保发生纠纷原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程合同担保发生纠纷原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装修工程协议上,你签过字?以什么身份签的?
是见证人?还是担保人?还是乙方的合伙人?
你是什么身份?这是关键!
1、如果你只是甲乙双方的介绍人(见证人),合同是以甲乙双方为主体的,那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与纠纷,与你无关。当然,如果发生了诉讼,你是证人。
2、如果你是合同的当事人之一,与乙方是合伙人或是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人,那你就要承担因乙方施工违约带来的责任了。
在这项工程里,乙方给了你2000元设计费,这说明你只是受雇于乙方的;换个角度,即便这2000元钱是甲方请乙方转交给你的,你也只是受雇于甲方的设计师而已。总之,你就是一个设计师。作为设计师,你只需要对你的设计负责。
公司借款由公司的资产承担偿还责任,公司法人并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你作为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工程担保是涉及三方当事人的契约关系,即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方)向债权人(接受担保的一方)担保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有某种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由担保人进行赔付或代为履行的法律行为。
按照赔付(索赔)条件的有无,保函可分为有条件保函和无条件保函两种:有条件是指担保人的赔付需基于被担保人的违约责任,债权人需证明债务人违约方可获得以实际损失为限的赔偿;无条件是指债权人在提出索赔时,担保人无需确认债务人是否违约,债务人只需按照保函上的索赔程序出示相关文件(表明债务人违约情况的书面索赔要求)即可,担保人在确认债务人提出的索赔时间与金额在保函的有效期和担保金额范围内后,需无条件地付款。
厘清两种保函的应用场景,对于工程参建各方而言至关重要。
1、工程担保中的有条件保函
有条件保函的特点是担保人对保函承担违约风险:一旦债务人违约,则直接与担保人构成利益团体。担保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在担保过程中充分调动所有力量,对履约全周期进行动态监控;一旦出现偏离基础合同条款的状况,担保人会督促债务人规范履约行为,以最大化降低违约风险。
就担保内容而言,有条件保函是我国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以及质量担保的主要形式。就担保主体而言,建设工程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更多采用有条件担保模式:建设工程担保公司作为专业的担保公司,风险管控是其立业之本;保险公司虽是金融机构,但得以在建筑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TIS机构)的帮助下,完成风险管控与查勘定损工作。
这一模式在美国发展得较为成熟:在美国,保险公司和建设工程担保公司承担了90%以上的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相对应的,美国也普遍实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其履约担保和付款担保的保额均为100%)。该模式促使担保人督促债权人严格履约,对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据统计,美国建筑平均寿命达74年,在世界范围内树立起了良好的质量标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程合同担保发生纠纷原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程合同担保发生纠纷原因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