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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其他人的授权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否有效呢(未取得授权签订买卖合同)

2024-04-01 03:47:18 围观 : 885 次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未经他人授权而处分他人财产的,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那么,当子女均拥有房屋继承权时,其中一名子女未经其他子女授权而与拆迁办签订的拆迁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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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其他人的授权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否有效呢(未取得授权签订买卖合同)

徐某与徐国为夫妻,育有徐一、徐二、徐三、徐四四个孩子。徐五是徐二的女儿。徐于2001年2月4日病逝,徐郭某于2005年11月24日去世。2005年12月3日,徐二、徐五向驸马村村委会开具了一份亲笔签名的《保证书》复印件,内容如下:,将宅基地转让给我、徐2,已继承现村委会旧村进行改造,我家决定将房产、土地转让徐5号),如果发生家庭纠纷,由我徐二和大女儿徐五负责,与拆迁和村委会无关。”当天,徐五、徐二签署了《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搬迁安置协议书》徐1、徐3、徐4认为,该宅基地的使用者登记在5号院,徐2与王驸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因此,徐某5、徐某2签订拆迁协议的行为属于其无处分权的行为,该合同应属无效。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当事人有责任为其主张提供证据。徐5、徐2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签订的拆迁协议是经权利人授权或者同意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从《保证书》的内容来看,徐二、徐五系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由个人提供担保,驸马村委会也知晓该房屋的共有状况。现徐1、徐4、徐3拒绝认可徐2、徐5与驸马村委会签订的协议。因此,徐1、徐3、徐4依据所指控的事实和理由,请求确认徐5、徐2与驸马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的诉讼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有依据的。得到本院支持。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7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而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律师声明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人订立合同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徐某5、徐某2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签订的拆迁协议是经过权利人授权或者同意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徐某、徐某3、徐某4根据所指控的事实和理由,请求确认徐某5、徐某2与驸马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具有法律依据和依据。得到法院的支持。

律师建议

法律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害,当您的个人财产受到侵害时,您可以寻求法律保护。但是,个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同时,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也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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