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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非法分包,是指建设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者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肢解,以自己的名义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行为。分包。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建筑公司的员工一般都会以建筑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活动。这就涉及到实际建筑公司的员工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时,赔偿金额可达数百万甚至数百万。数百万美元。此时,责任的承担和劳动关系的认定是直接影响案件走向的问题。我们分两种情况来分析:实际的施工人员是否具备无用工的资格。
一是发包单位违法将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分包给具有发包单位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员。这种情况没有争议,处理起来也比较简单。非法分包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工人实际上还是由实际施工人员管理。这与普通劳动关系没有什么不同。劳动者可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工人们称,与名义上的建筑工人形成劳动关系非常困难。
第二种情况是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员,或者发包单位违法将承包建设工程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员。此时,一般来说,实际的建筑工人都是公民个人,公民之间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由于不受建设单位控制和管理,与建设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雇工受伤或者因工作受伤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单位按照工伤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此时,施工单位已不处于劳动关系,而是“工伤责任主体”,要求施工单位支付赔偿金。承担工伤责任的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发生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办理;受害人因劳务提供者损害责任纠纷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也可以按照侵权纠纷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