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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受胁迫签订合同的认定)

2024-05-08 17:47:29 围观 : 185 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有一定的原则,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等。合同必须有效才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在胁迫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网友咨询: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受胁迫签订合同的认定)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律师答复:

在胁迫下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在胁迫下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权利人主张撤销合同的,合同无效;债权人认可该合同的,该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退货或无需退货的,予以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补充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有重大误会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的理由;

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

当事人知道撤销理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放弃撤销权的。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0条

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因重大误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受诈骗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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