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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防止发生矛盾纠纷的措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防止发生矛盾纠纷的措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以下几种:
1. 公正中立:作为调解人,必须保持公正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以确保双方都能接受调解结果。
2. 善于倾听:调解人应当充分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了解各方的立场和需求,避免偏听一方。
3. 保持沟通:促使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提供安全的环境让双方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
4. 引导双方寻求共同目标:帮助双方发现彼此的共同利益和目标,并鼓励双方通过合作来解决问题。
冷却降温法,即是当矛盾纠纷激化时,我们不要盲目地前去处理最好等双方都冷静下来把气消了再去处理,说白一点就是拖一拖处理时间。
情理交融法,即是用情来说服矛盾双方换位思考彼此的原因。然后循循善诱矛盾双
1、创造一个亲近、祥和、安定的氛围。
调解人员对申请调解或是走出去调解的,对当事人都一样热情,贴近他们,关心他们。在嘘寒问暖拉家常基础上,对他们发生的事情表示关切,也表明帮助他们公平合理解决问题,借此转移双方当事人“对抗”的注意力。
2、在当事人之间树立信任感。
调解人员在当事人之间一定要树立平等待人和公平、公正处事的形象。使他们消除不必要的顾虑,坚定依靠调解解决纠纷的信心。
3、引导当事人树立自我探讨、认识、处理相互之间所发生的纠纷的决心。
“慎争戒讼”是指在人际关系中要慎重避免争吵和诉讼,强调克制和避免纠纷,以和平解决问题。这个成语强调了在处理矛盾和纠纷时应当以宽容、谦卑的态度,避免与他人发生争执。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纠纷。包括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产物业、人身损害、合同、借贷等民事行为引发的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和纠纷。包括土地、山林、水利、资源权属、医疗卫生、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和纠纷。涉法涉诉纠纷:是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利部门对案件或问题处理不满而又引发的矛盾纠纷。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判决或裁定,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是现实问题,主要是当事人对己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或行政裁决表示不满。以上是亲属之间互相伤害民事纠纷的解释
(1)婚姻家庭纠纷;
(2)邻里纠纷;
(3)经济合同纠纷;
(4)损害赔偿纠纷;
(5)劳务劳资纠纷;
(6)山林土地纠纷;
(7)征地拆迁纠纷;
(8)施工扰民纠纷;
(9)村务管理纠纷;
(10)房屋宅基地纠纷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交通、医疗事故纠纷等。
外部环境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1、风险点:社会交往不注意把握分寸,容易造成不良影响。防控措施:提高交友标准,注意时间和场合。
2、风险点:不能很好地抵御市场经济的冲击,受“人情关”、“金钱关”的困扰,不能正确把握自己,违背原则办事。防控措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权力观、财富观,正确处理好工作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御市场经济和人为因素冲击。
3、风险点:人情关系复杂,处理人情与权力关系不恰当,可能违反政策规定,造成工作失误。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制度,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正确对待工作和人情之间的关系,不循私枉法,不优亲厚友。
4、风险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接受亲朋好友或关系户的说情和吃请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加强自律,并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5、风险点:亲属鼓动违法乱纪,干涉日常工作事务。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6、风险点:八小时以外生活情趣随波逐流。防控措施:提高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风险点:在公务接待中可能存在铺张浪费的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接待标准,不搞特殊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防止发生矛盾纠纷的措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防止发生矛盾纠纷的措施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