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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咨询:借钱时,夫妻双方单独办理手续,钱支付给个人。现在官司已经胜诉,但对方仍未履行,即将开始执行程序。我想问一下,这个时候我能做什么呢?是否必须添加他的丈夫或妻子?如果是这样,我该怎么做才能更有效地实施它?
这就涉及到执行中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夫妻之间的追加执行、共同财产或者共同债务的问题。我们来一一分析:
1、如果配偶一方有债务,执行阶段是否可以直接将其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
答:不。
1、在诉讼过程中,你只起诉了一个人,但在执行阶段,你没有说清楚,就想直接追加另一个人。
法律有严格规定的,不予支持。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对于这种执行中增加被执行人的态度是比较谨慎的,因为毕竟如果涉及诉讼外的第三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增加配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法[2016]401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执行程序中直接变更或者补充被执行人的,应当严格限于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形。各级法院应严格遵守即将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避免随意扩大变更和补充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48号]第二条规定:“未经审判程序,配偶未举债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如果对方不履行债务,你还能出去吃喝玩乐吗?
答:不。
1、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只要不履行,法院首先会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措施。符合条件的,还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人黑名单。从法律层面对信用进行处罚。
2、如实行限高,不得乘坐高铁、飞机、入住星级酒店、参观A级旅游景区等,一旦发现可能构成违反限高令,未列为失信的,将列为失信。被列为违反信任的人可能会被法院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拒执行罪。
3.这笔钱实际上是夫妻俩借的/用的。我该怎么做才能添加对方?
实践中,追加配偶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有两种:
1、提起诉讼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请求法院确认该债务实际为夫妻共同借款和使用。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责任。
提醒:这是一个新的诉讼。它必须单独向法院提交。另一方必须经法院审理并确认后才能执行。
2、对被执行人提起共同财产诉讼,是指再次提起诉讼,确认配偶一方拥有、使用的财产为被执行人共同所有。这样,如果诉讼成功,就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被执行人财产的份额。
好的,关于执行程序中添加配偶的问题,您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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