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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如果您目前面临强制措施是否可以撤销、限期更正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问题而没有办法解决,可以通过本文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找到答案。
强制措施可以撤销吗?
采取的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逮捕的人或者改变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逮捕的人或者改变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法律关系的主体吗?
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刑事诉讼主体是指与刑事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参与人,因此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工作、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由人民法院进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其他机构、团体和个人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侦查,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的,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立案侦查。省级以上。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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