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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关系纠纷赔偿多少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劳动关系纠纷赔偿多少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补尝标准不满两年,属于劳动争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辞退员工,按当时员工辞退的日期算,不管当月是否做满月,则计算一个月工资,员工每满一年,有一个月经济补尝金,如果半年以上,一年以下,则按一个月计算经济补尝金,如果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则算半个月经济补尝金,五险一金另外计算,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一、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并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因破产重组需要裁员的;
5、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员工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员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
因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几年后,不仅奉献了自己的劳动,还奉献了青春,重新择业对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都是一个较大的考验,所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合法合理的。
01
劳动者在合同到期终止和解除后,都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或者到期终止续签,或者双方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待遇后,劳动者仍然拒绝续签的,那么就没有权利请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了待遇,这是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在现实社会中,许多劳动都并没有这样的法律意识,同时有的用人单位也不会主动履行义务,所以造成许多人并没有获得经济补偿金。
02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并不是最多只支付12个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由此可知,劳动者请求赔偿经济补偿金是按其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假如劳动者工作了15年,那么需要赔偿15个月的工资标准。
为什么有人认为最高只赔偿12个月的工资呢?这是对该条规定的后半部分产生了误解,后半部分说的是,假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如果你的工资并没有超过当地工资的三倍,那么赔偿的标准就,上一年有一月,以此累计计算。
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才流动的加大,现实生活中,许多劳动者合同到期离职时并没有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的想法。
劳动者只要记住一句话,你为单位工作就是奉献,只要奉献了,补偿就是合理的,除非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不能继续续签合同,那么才无权主张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关系纠纷赔偿多少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关系纠纷赔偿多少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