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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对美的热爱。如今,美容整形手术越来越流行。各种微整形手术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整容整形似乎已经成为一些爱美人士的日常。选择整形手术的时候一定要有一颗勇敢的心。整容之后自然会更漂亮,但是如果失败了怎么办?
网友咨询:
整容、整形手术失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律师答复:
因整容导致毁容、毁容的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判断整容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关键在于对患者实施整容手术的主体。患者到各类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整容手术,造成不良后果符合医疗事故条件的,应当按医疗事故处理。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是指从事疾病诊疗活动,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注册并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健康诊所等。如果患者到一般美容院进行美容治疗,发生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属于一般侵权案件。
律师补充道:
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方法包括: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医疗事故或事件或者事件不良后果的鉴定;患者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患者死亡后提出技术鉴定申请。或在收到尸检报告后15天内,提交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尸检申请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并由当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科室进行;
3、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4、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者医科大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诉。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投诉。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信;
5、诉讼和解。双方对鉴定结论无异议的,可以协商处理方案;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者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备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决定或者复核决定。
《民法典》第1218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219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如需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详细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并取得患者明确同意;无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解释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解释,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