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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劳动者因承包外出受伤的,承包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建筑工地工人受伤赔偿,首先要明确受伤人员与单位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然后根据对应关系,根据是否购买保险来确认赔偿。
承包商承担赔偿责任,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不签订劳动合同。正常关系是雇佣关系。
1.劳动者因从事劳动活动造成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工头是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对工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人为公司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承包人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在分包建设工程时应当审查分包人相应资质,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明知承包商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工地工人受伤赔偿如下:
1、首先要明确雇佣关系的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金额不同;
2、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将直接被起诉。补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具费等。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赔偿金、赡养费等。同时,要区分户籍问题,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有很大不同。残疾程度由鉴定确定;
3.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评估,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程度不同,赔偿也不同。主要补偿为: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下岗期间工资、伙食补贴、护理费等。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工资计算方法有两种:
1、用人单位除按月支付加班工资外,还向员工支付正常出勤工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向受伤雇员支付工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