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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没证件遭强拆怎么办(老房子没证件遭强拆怎么处理)

2024-04-29 20:32:31 围观 : 813 次

一、案情简介

王某,江西省南昌市xx县xx村村民。他在村里拥有一处宅基地。20多年前,他拆掉了宅基地上的祖屋,重建了一栋两层楼的房子。但由于历史原因,该房屋建造时并未取得审批手续。

老房子没证件遭强拆怎么办(老房子没证件遭强拆怎么处理)

2020年4月,县政府下发《土地征收公告》号,准备启动xx村征地工作。王某的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具体安置补偿事宜由乡政府负责落实。2020年5月,县政府发布《土地补偿方案公告》号文,公布了征地地点、土地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安置政策等。

随后,乡政府工作人员开始与王某协商,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了争执。王某拒绝签署安置补偿协议。2020年7月,乡政府工作人员在拆迁王某邻居时,将王某的房屋一并拆除。

王某不服,将乡政府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乡政府强拆违法。

二、乡政府答辩

1、涉案强拆是施工队在拆除承包房屋时误拆的。与乡政府无关,乡政府不具备被告资格。

2、王某未提供房屋建造手续等法律文件证明该房屋归其所有,不具备原告资格。

三、法院审理

本案争议点有两点:1、乡镇政府是否属于合格被告?2、王某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三、本案涉及的强拆行为是否合法?

关于焦点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其他组织委托其实施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施工队受乡政府委托,对已签订协议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即使王家的房子是误拆的,乡政府也应该承担责任,因此乡政府有资格作为被告。

关于焦点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本案中,王某提供了身份证、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证据,证明涉案房屋属于其所有。

至于乡政府的说法,王某没有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也没有提供建房审批手续,无法证明王某是该房屋的所有人。法院认为,由于历史原因,在我国农村,村民建房手续不齐全或者没有建房手续的现象很普遍。本案中,王某虽然没有提供任何手续,但乡政府也没有提供证据。房子属于案外的其他人。综上,乡政府的说法不予认可。

关于焦点三: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碍国家建设用地征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移交国家建设用地。在土地上;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乡政府在与王某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责令交出土地,而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是直接拆掉了土地,这显然是违法的。

四、法院判决

确认乡政府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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