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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措施有效期不超过几个月(限制出境措施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到期自动解除)_重复

2024-03-26 03:51:43 围观 : 31 次

限制出境期限是针对违法犯罪分子设定的。有很多种情况。最重要的情况包括尚未解决的司法案件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况。惩罚的主要对象是不诚实的人。限制出境的目的是维护国家秩序。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少。不过,我们今天的主题是解释一下限制出境期限的相关法律内容。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限制出境期限是多长?

限制出境措施有效期不超过几个月(限制出境措施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到期自动解除)_重复

关于限制出境期限,现行规定并不一致。《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中国公民出境的若干规定》规定,管控期限限于30日以内。控制期满后仍需控制的,应当重新审批审批和控制程序。超时将被视为取消。《关于实行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的规定》第六条规定限制出境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由省级备案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限制出境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并向地(市)级以上报告备案。决定由主管机关作出;限制出行期限不足三个月(含)的,由县(市)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期满后如需继续限制出境,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续期申请(续期方法同前)。到期未续展的,出境限制将自动解除。如需提前解除出境限制的,原通报备案机关应及时办理取消通报备案手续(取消通报备案程序同原)。

限制出国旅行的法律规定: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边防检查的;

(二)已被判处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民事案件未结,人民法院决定不予出境的;

(四)因妨碍国(边)境管理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驱逐出境,未满规定期限的;他们不被允许离开该国;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情形。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措施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其采取限制出境、记入信用证等措施。报告制度、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的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措施。

基于《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

(二)外国人、中国公民出境审批权限限制:

1.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尚未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限制出境决定须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经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局、局或者国家安全部门、局批准。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尚未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决定限制人员出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三、国家安全机关对特定外国人或者中国公民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时,必须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4、有未结的民事案件(含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限制出境并执行,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五、其他需要限制口岸出境的人员,可按照1985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做好入出境查控工作的通知》号(〔85〕24号公文)精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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