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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算不算财产继承?这是一个与拆迁相关的法律问题。简单来说,如果房子被政府强行拆迁,家庭成员是否有权继承财产?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拆除的定义。拆迁是指政府出于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目的,强制拆除民用、公有、集体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在拆除后给予相应补偿。因此,拆迁是合法程序,而不是违法行为。
根据上面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答案:拆迁不属于财产继承的范畴。由于政府拆迁房屋是基于公共利益考虑,是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存在财产继承问题。
那么,对于涉及拆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相关人是否有权继承拆迁前的财产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但前提是被继承人必须是已故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对于政府拆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只有在拆迁前业主死亡或者财产已转让给其他个人或者单位的,其继承人才有权继承该财产。
总之,拆迁不属于财产继承的范畴。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公共利益,给予相关人员合理、公平的补偿。对于继承问题,应参照我国《继承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