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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体是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体是什么)

2024-04-25 16:32:56 围观 : 404 次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元。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能构成本罪。单位是指各类非法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基金会、互助会、储蓄协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于成员单位的本外币存款,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符合定罪标准的,即构成犯罪。有评论认为,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法人进行非法吸收存款活动,情节严重的也可构成本罪。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行政犯罪,行政法规应当作为立法和执法的依据,而我国的行政法规仅将这些行为规定为行政违法行为,因此,不能构成犯罪。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以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元。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新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的:1、个人存款额在二十万元以下或者存款额在三十万元以下的变相给存款人造成十万元损失的,处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三万五千元或者每增加二户,刑期增加一个月;量刑前已将押金全部退还的,处以罚款;2、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者吸收公众存款30户的,基本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每增加损失3万元或者增加2户,刑期增加1个月。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收缴押金一百万元的,基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1个月。

对单位犯罪责任人员的量刑:1、单位吸收存款不足100万元或者吸收公众存款不足150元,但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三个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每增加七万元或者每增加三户,刑期增加一个月;适用刑事拘留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以六个月有期徒刑为起点;如果在宣判前退还所有押金,则处罚金;2、单位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100万元或者吸收公众存款150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每增加4万元或者每增加3单位收取押金5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基刑是三年有期徒刑;每增加30万元,刑期增加1个月。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要求1、对象要求。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金融管理系统。存款是指存入金融机构托管并可供金融机构动用的货币资金或者有价证券。它是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2、客观要求。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3、主要内容。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犯本罪。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这里的单位可以是商业银行等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4、主观因素。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允许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以上是小编整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内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犯此罪。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体是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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