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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生溺水身亡纠纷调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学生溺水身亡纠纷调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赔付的
小孩溺水身亡属于意外事故,所以意外险是可以理赔的。但是要留意意外险产品中的免责条款,有的情况意外险可能不赔。并且有的意外险产品若被保险人溺亡的话,其赔付额度可能减半。
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学生擅自外出溺水身亡的案件,需要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确定。如果该合同中有涵盖此类意外的保险责任条款,并且学生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并缴纳了保费,那么保险公司有义务根据合同责任进行赔付。
然而,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安全,对于不合理、违法或者高风险的行为不承担保险责任,则保险公司不需要赔付该案件。
此外,如果学生擅自外出并发生意外的原因是由于他的疏忽或过失所致,则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赔付金额也会相应减少,同时还可能存在免赔额等限制。
因此,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责任限制,以免发生类似的事情后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会理赔
会理赔的,溺水身亡意外保险赔,因为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而溺水身亡属于意外事故,所以当被保险人不幸发生溺水身亡时,意外险是赔偿的。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看保险合同的条款。一般来说,如果学生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障范围内,且符合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件,那么保险公司会赔付。但是,如果学生擅自外出溺水身亡,可能会被认为是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某些规定,比如危险行为或者违反安全规定等,这样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因此,建议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和理赔条件,以免发生纠纷。
有,当然有,教师现在是弱势群体,基本上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调侃。开个玩笑了,从法律上讲老师没有一毛钱的责任,但是呢,孩子小是未成年人,孩子不仅仅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学校的孩子。教育部门会启动问责制,严肃惩戒该校领导和老师,全区通报批评,下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教育意识,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我想我说的够清楚了吧。
学生在校外溺亡,和学校以及老师有没有关系得区分具体情况。
第一、放假期间学生溺亡。放假期间学生由家长监管,孩子出去发生事故溺水而亡,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学校和老师无需承担责任。
第二、放学离校之后溺亡。放学之后学生由家长接回,或者学生自行回家,监护责任在家长,因此发生溺亡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第三、在校期间逃课溺亡。如果学生上课期间逃课出去玩水,老师没有及时和家长沟通,没有掌握学生的去向,以至于学生溺水而亡,学校和班主任要承担责任。
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的预判有局限性,没有自保能力或者自保能力较差。作为家长或者学校,在对孩子做好安全教育的同时,一定要承担起监管责任。及时沟通,随时掌握孩子的去向,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原创#
学生在校外溺水而亡
与老师不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一些人与老师有仇吗
学生一有事
不顾事实
赖上老师
心思全花在找老师的责任上
这股歪风当休矣
否则促成家长与老师目益对立
我虽然不是法律专家,多年在学校的工作经历我知道,学生校外溺水而亡,在法律层面上与老师没有关系,打个比方大家就明白了:学生在校外没有吃饭饿极了,学生在校外生病住院了,学生在校外偷别人的东西,与老师有没有关系呢?是否需要老师负责任呢?
一、校外时间分上学放学和休息天。
现在的学生上学放学不比以前了,为了加强安全方面的责任,小学生一律实施家长接送制,哪怕是离学校很近。
因为现在社会很复杂,以前都是本地人,大家都熟悉,每个地方都有其他外地人员的加入,谁知道哪个是人贩子哪个是好人?
现在的家庭部分都买了轿车,也有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有时候道路拥挤,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都要都比较差。
为了保险,家长都是亲自把孩子送到学校。我们家隔壁的一个孩子,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每天都是亲自结接送,到学校的距离只有300米,且在同一方向。
二、学生在学校,老师就是监护人,出校门家长就是监护人。
当家长把学生送来,学生走进学校,离开了家长,学校和老师就是学生的监护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生溺水身亡纠纷调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生溺水身亡纠纷调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