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老太因邻居噪音而亡怎么办(老太因邻居噪音而亡怎么处理)

2024-05-16 18:27:35 围观 : 73 次

前言:

生活中,在一些隔音效果较差的住宅楼里,听到邻居的说话声是很常见的。如果半夜你仍然能听到其他人在你家周围走动,那就是一件坏事了。此时你会选择做什么?我们应该报警还是保持沉默?

老太因邻居噪音而亡怎么办(老太因邻居噪音而亡怎么处理)

接下来,律师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信息。欢迎大家阅读!

有这样一种特殊情况:

王老太太和他的老伴都八十多岁了。王女士最近因心脏病住院,回家后身体状况还比较虚弱。丈夫一直在照顾王女士,生怕她出什么差错。

一天,半夜12点左右,王女士突然被一阵声音惊醒。她吓得心一紧,赶紧下床吃药。两名老人随后拨打110求助,但警方并未出警。一天后,王女士在家中去世。家属认为,由于楼上噪音较大,派出所没有派出警力处理,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王女士的家人随后将当地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80万多元。

法院认为,根据第《110接警处工作规则》条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和治安灾害;其他涉及违法犯罪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报警。

第二十九条110报警服务台接受救助的范围是:溺水、坠落、自杀等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弱智人、精神病人等走失,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需要协助搜寻的;公众遇到危险、孤立无援,需要立即救助的;

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的危险情况,威胁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及早应急处理的;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紧急事项。

本案中,王女士因噪音要求报警的,不属于上述范围。因此,认定公安局不存在失职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因此,认定公安局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造成损害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总结:由此可知,楼上举报噪音并不违法,但公安机关并没有派警察到现场处理。

以上是律师为您做的相关案件的法律知识解析。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