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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甘肃人事纠纷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甘肃人事纠纷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甘肃增38元/月一是15年以下部分统一增加28元/月,1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增加2.4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0.8%。三是满70、80周岁分别增加35、40元。四是一至五类地区分别增加3元、4元、5元、11元和16元。
(一)定额调整
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被征地农民、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2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被征地农民、五七工家属工,月增加28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包括三种情形:
(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之间交流;
(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交流到事业单位;
(三)事业单位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调入管理人才、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甘肃人事纠纷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甘肃人事纠纷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