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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是一项权利,妇女怀孕期间求职的权利应得到保护。但如果在面试时承认自己怀孕了,就很难找到工作了。因此,现实中仍有不少女员工在入职时无奈隐瞒怀孕的事实。那么当孕妇加入公司时,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呢?
网友咨询:
孕妇入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律师答复:
如果公司招聘的岗位属于孕妇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且公司已将岗位性质告知应聘者,且应聘者仍隐瞒怀孕情况,公司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所招聘的岗位不属于孕妇禁止从事的工作范围,女性应聘者有权不被告知是否怀孕,公司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关系。
律师补充道: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信息;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不得以其他名义收取劳动者的财物。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