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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看见小偷,等他走远了才报警,实在没机会报警,就算了,自己的安全相对来说还是重要点,做好人好事,而且有好报的话,现在的环境,实在是需要运气,霉气的话搞不好你还担法律责任,伤不起啊
在没有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挺身而出我觉得有失理智!知道您也是好心!想必大家对你也都抱有好意!但我觉得联合失主,公交司机报警,才是正确的做法!不管他怎么转移!只要没有人下车,警察来了,应该是会搜到的!
首先报案要准确地讲述行车方向和下一站地点及车牌号码,并不动声色与司机沟通慢车行驶争取下一站警察到场,更为安全方式可用视频文字发微信朋友圈让朋友来报案,现在每部巴士都有记录器只要司机配合或路线经过派出所可直接开进派出所求助。
现在法制社会不可能有行窃团伙,如果真的有如你所说,在车上偷了几个人的手机,当去搜的时候又没有赃物,所以不是一个人在作案,而是团伙,碰到这种情况只有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报案,把详细情况说清楚,文明社会靠大家来维护,公安部门会有便衣警察,什么小偷,不管多高明手段,一样被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奉劝那些小偷别再生活在阴暗里,做人很辛苦,见不得阳光,更得不到快乐!做个正常人吧!
实话实说,辩护人从合议庭组成不合法、没有管辖权、使用无证明力的视频(人格证据),是他减分项;从主从犯认定、共同犯罪、是否被利用、如何分析几个犯罪事实角度,此辩护人刑法学理论明显欠缺。
本名吴丹红,如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任职,从其履历来看,无处不体现着他对完善法律体系的贡献。
其实吴律师面对一个罪犯的请求,本来肯定是不同意为其辩护的。
但为罪犯辩护能在一定程度上,寻找法律体系的漏洞。
所以吴律师即使将面临无数人的谩骂,也毅然投身水深火热,是值得尊重的!
真理越辩越明,给犯人辩驳的机会,是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是为了对她的审判不容置疑、无可撼动,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和神圣,而非为了帮她脱罪!
首先我说这个律师十分的自私,喜欢出风头,他认为只要把劳荣枝案官司打出成效,他就很出名,殊不知他是站在十多亿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做事没有底线,什么案都接,为一个谎话连篇杀人不眨眼的女妖辩护,不要认为自己很牛,但不要忘了全国正义人民的怒火。
律师的职责是预防出现冤案,而不是钻法律的空子为罪犯开脱罪责。劳荣枝如果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么那些被她害死的人将死不瞑目,受害者家属将含恨终生。为她辩护的律师相当于为虎作伥,将被世人所唾骂。
被诬陷成小偷是一种名誉侵权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失,可以起诉。具体要看情况而定,需要证明被诬陷的事实是虚假的,且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和损害,如失去工作机会、遭受社交排斥等。建议被诬陷者及时咨询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起诉或其他合适的维权方式。
根据法律,如果一个人被诬陷成小偷,他们有权利起诉诬告者。诬告他人犯罪是一种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可能导致个人声誉受损、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被诬告者可以通过提起诽谤或诬告罪的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要求赔偿损失。然而,起诉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证据和法庭的判断。建议被诬告者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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