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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通过本文学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对您遇到股东出资方式是否可以变更的疑问时有所帮助。
股东出资方式是否可以变更1、股东出资方式是否可以变更
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用作出资的财产除外。
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经过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估价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司法》第27条
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用作出资的财产除外。
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经过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估价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历史股东是否仍为股东
历史股东退出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
历史股东是指通过转让其全部股份、要求公司回购其全部股份等方式退出公司的股东。退出公司后,不再具有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
《公司法》第71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看完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股东出资方式是否可以改变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当我们在实践中遇到法律问题时,需要冷静面对和解决,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如果阅读以上内容后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答,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