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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必须向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或者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下列不动产不得转让,转让无效:
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项目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大面积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按照出让合同,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房地产的。
权属有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出售:转让方将房地产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取得该房地产的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该行为贯彻了平等、自愿、等值补偿的原则。必须注意的是,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只能转让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捐赠:城市公共住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捐赠;土地使用权赠与不涉及土地权属问题。
3、其他合法途径:
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化;
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通过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导致房地产权属发生变化;
因企业收购、合并或者合并,房地产所有权发生相应转移;
用房地产清偿债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转让不动产可以通过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将不动产转让给他人。但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但对于一些情况特殊或者权利有瑕疵的房地产,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转让。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房产必须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