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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只有有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受侵害,我们的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了解,避免被侵害。无法处理法律问题。保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社保多缴纠纷仲裁是否会被接受的问题。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欠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属于行政管理范围。
用人单位拖欠、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等争议发生的争议,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发生的纠纷;因撤职、解聘、辞职、辞职而产生的纠纷;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纠纷;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平、及时、注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要求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不协商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不调解或者调解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不能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由于权利和责任不统一,如果用人单位拖欠社保,劳动者不能直接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经劳动监察大队审查确定后,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拒不补缴的,处以罚款。
因此,对于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六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关于社会保险收支、管理、投资运行和监督检查等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资金、组织实施本法的执法检查等,并依法行使监督权。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信息,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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