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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甲方收回出租房屋要如何处理呢(租赁期间甲方收回出租房屋要如何处理好)

2024-05-12 07:36:25 围观 : 884 次

租赁期内甲方无故收回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收回出租房屋要如何处理呢(租赁期间甲方收回出租房屋要如何处理好)

《民法典》第708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2、房屋租赁合同中装修如何处理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进行装修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根据装修是否经出租人批准、是否形成附加物、出租人是否同意使用、合同终止等不同情况,房屋租赁中的装修有以下处理:

1、承租人装修、装修须经出租人同意。租赁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使用未附带的装潢、装潢的,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如果出租人不同意使用,承租人可以将其拆除。房屋因拆迁而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如果出租人同意使用附带的装潢、装潢,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如果不同意使用,双方将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须经出租人同意。租赁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可以拆除未附着的装饰物。房屋因拆迁而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修且合同终止,双方当事人对附属装修物的处理不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因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承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应当在使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

因双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对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非双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损失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共同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附带的装修、装修费用,承租人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自行装修、扩建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715条

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财产进行改善或者增设其他财产。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财产进行改进或者增设其他物品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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