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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如何?
诉讼,法律术语为“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与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被告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为解决权利义务纠纷、明确权利义务而进行的一切活动。诉讼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有法院参与
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其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以外的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对争议的裁决不属于诉讼,不具有诉讼效力。一般来说,没有法院的参与,就不会发生诉讼。实践中,有些刑事案件并未经过法院审理。在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提前结束刑事诉讼。这种情况是诉讼程序不完整以及在满足一定法律条件时提前终止诉讼程序的表现。
2、要有控告方和被告方同时参加
提起诉讼,自然是各方当事人都要参与。在刑事诉讼中,国家检察机关承担起诉犯罪的责任,并作为原告参与诉讼程序;起诉的对象是被指控犯罪的被告人。在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双方是原告和被告。只有一方起诉、控告而没有人被指控,或者只有一方被指控而没有人指控的,该诉讼不能成立,法院不能立案审理。
3、要有需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或争议
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在法律上称为“诉讼请求”,即原告在诉状中提出请求法院予以确认或裁决的事项。例如,在民事案件中,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
公民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多少法律知识?
不可否认,打官司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之所以他的专业性很高,是因为每起诉讼涉及的法律关系都相当广泛。如果你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就很难通过法律讲清真相,甚至无法提出投诉。然而,法律是行为准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就是合法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比如,每个公民都知道,还债是每个公民都知道的真理。债务人逾期不愿偿还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强制债务人偿还。
虽然你无法判断债务人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但你清楚地知道债务人不还钱肯定是不合法的。即使你不识字,不会写诉状,只要你向人民法院诉状,说明清楚情况,人民法院也可以为你写诉状,通过法庭诉讼查明真相,并作出裁决要求债务人全额偿还债务。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是国家法律规定债务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从这个意义上说,打官司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不需要有广泛的专业知识就能打赢官司。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打官司是一件高难度的事情。他们认为自己不懂法律,无法起诉,也不愿意花钱请律师。因此,有些案件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却没有得到及时处理,或者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如果逾期受理或者采用非法手段,不仅会伤害对方,也会给自己带来负面后果。
当然,在打官司的时候,也需要掌握一定的起诉常识。特别是在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中,需要通过法律规定来明确自己起诉理由和意见的正确性。
我国有多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等是基本法。涉及社会各领域的专门法律称为实体法。
所有法律法规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间的推移,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地修订和完善。没有一个律师能够仅仅依靠自己的记忆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完全铭刻在自己的脑海中。在这里,律师遇到复杂、疑难的案件时,不得不从书本上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提起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诉讼是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公民受到刑事犯罪侵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从而提起刑事诉讼;与他人发生民事或者其他权利义务纠纷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启动民事或者司法程序。行政诉讼。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旦发生冲突和纠纷就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您必须满足某些条件,包括:
1、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该资格在法律上是指具有诉讼能力和进行诉讼的能力。所谓诉讼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活动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没有诉讼能力的当事人就不具备法律资格。诉讼能力是指诉讼主体亲自进行诉讼活动并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
只有同时具备诉讼权利和诉讼能力的人才能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具有诉讼能力的人因精神病、未成年人等丧失诉讼能力,需要提起诉讼的,应当提起诉讼。监护人、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可以代表他们行事。
一般来说,有诉讼能力的人都有诉讼能力,但有诉讼能力的人不一定有诉讼能力。无诉讼能力人不能亲自进行诉讼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活动。
2、诉讼争议的双方之间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权利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时的法律关系。因此,也称为诉讼标的。当法律关系不发生争议时,仅是一般法律关系。如果发生纠纷但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仅属于一般权利义务纠纷。只有当发生纠纷并提交法院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决时,才是一般的法律关系。诉讼标的是诉讼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诉讼必须在法定的追诉时效或者诉讼时效内提起
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或诉讼时效内,在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才能胜诉。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和诉讼时效,当事人虽然仍可以提起诉讼,但将丧失胜诉的实体权利,人民法院也不再予以保护。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因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因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即使查明案件事实,除非被告自愿履行该义务,否则人民法院不能强制判决被告承担该义务。
因此,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提起诉讼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4、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采用多种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冲突纠纷的类型也多种多样。有些纠纷,如商标权纠纷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应由商标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但仍发生争议的,需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但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提交人民法院审理解决、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争议,才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当事人对协商不能解决的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诉讼,所面临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