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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来自江苏省盐城市的一个村庄。他家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后来,由于生活需要,他又修建了五间起居、耕种的房间。2016年,当地政府因某项目建设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在提供拆迁安置补偿时,拆迁方表示,只补偿其中70平方米,因为其他5栋房屋都是私建,属于违章建筑。李老师与拆迁方多次交涉,但仍未达成一致。最后我们找到了卢文文作为我们的代理人来维权。
办案流程:
律师与李老师沟通后,制定了方案。首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拆迁许可证属于违法核发的,应当依法予以吊销。随后,规划委员会向人民政府审查此事,请求撤销关于规划许可违法的法律意见书。面对压力,拆迁队直接动用县城管队对李先生的房屋进行了拆除,然后向李先生发出了拆除违法房屋的通知书。律师得知后,立即重新考虑,城管大队无权认定违法行为,也没有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权。随后,城管大队明确表示,不再拆除李先生的房屋。随后,律师提起诉讼,称维持的拆迁许可证违反法定程序,请求撤销。后来拆迁方因审查等问题愿意调解。在律师的帮助下,在李先生的要求下,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安置协议。凭借三套房子和180万多元的赔偿,历时半年的案件终于顺利结案。
案例分析:
本案中,经过多次行政复议、谈判、行政诉讼等手段,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多年的办案经验,最终实现了委托人的要求。办案时,依靠公共救济是正常的维权方案。主要目的是获得合理的补偿。因此,需要有一定的“筹码”,给对方施压,使其主动退却,从而达到增加赔偿金额的目的。大多数被拆迁人并不指望因拆迁而“致富”,只是希望自己原有的生活不因拆迁而减少。但也有一些被拆迁人的生活因拆迁而变得没有保障。在维权方面,法律救济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