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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往往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而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需要多了解一些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本文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的法律知识。详情请阅读文章。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1、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因工负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因工负伤治疗的医疗费、康复费;
2、住院伙食补助;
3、在协调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4、安装、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顾费用;
6、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领取的一次性残疾补助费和每月残疾补助费;
7、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8、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将领取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亡抚恤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员工遭遇工伤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中扣除。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这也是我们国家的迫切要求。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缴纳社会保险义务。
2、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哪些费用?
1.医疗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医疗费用中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基金。因工负伤的职工因非工伤原因治疗的,不享受工伤医疗,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生活护理费用
生活护理费按照三个不同等级缴纳:完全不能自理的人、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标准分别为协调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3、工伤治疗期间的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期间,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雇主按月支付。
4、住院伙食补贴、交通、食宿
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的伙食补贴必须经医疗机构证明并经办事机构批准。因工受伤职工到协调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资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协调机构确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而工伤,一般是当事人先交费,然后凭医院开具的文件报销。如有必要,当事人出院后应到有关部门办理工伤鉴定,并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领取本人补助。
希望以上文章中的法律知识能够帮助您解决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的相关法律问题?其实生活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法律知识,以免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解决。如果阅读以上内容后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