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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采取暂时剥夺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力。措施。办案单位拘留人员时,须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被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此外,审讯也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特殊情况,报批时间可以延长1至4天。对在逃、多次作案、群体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的,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审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交通不便、犯罪集团重大、犯罪频繁、覆盖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侦查期限2个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前款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两个月。省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因此,被刑事拘留意味着被拘留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刑事拘留后,不超过三十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并决定逮捕。一旦被拘留者被检察院逮捕,案件将进入为期两个月的侦查期。特殊情况下,调查期限可以延长。目前,被拘留者仍被关押在看守所;被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变得很小;因为此时,办案单位至少已经初步掌握了被拘留者涉嫌犯罪的证据。同时,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取保候审的概率也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