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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我和老公是2019年结婚的,结婚后,父母给了我们80万的首付买房,在我的名下。这套房子还在按揭,每月还款3500元,已经还款18个月了。现在我和老公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怎么分割才最公平?
——江苏王女士
根据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该出资视为个人赠与。双方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该出资视为对配偶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将礼物送给一方。”
实践中,如果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如果是一次性付款且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会被视为父母送给子女的赠与。如果只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一般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因此,虽然王女士的财产仅登记在王女士名下,但根据上述解释和实际认定,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无过错方参与,一般按照二分之一规则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