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在我办理的案件中,很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还有很多违法拘留人员的家属,一直不明白什么是“刑事拘留”?什么是“治安拘留”?甚至一些被拘留的人在一定时间内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也就是说,他们无法区分两者之间的区别。今天笔者就给朋友们科普一下两者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诉讼拘留。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是一种暂时剥夺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需要指出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立即被发现的犯罪后;被害人或者目击者指控其犯罪的;在其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毁灭、伪造证据或者有串通可能的;不告知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有在逃犯罪、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严重嫌疑的。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必须出示拘留证明。被拘留人被拘留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报或者通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可能妨碍侦查的情况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报被拘留人的家属。妨碍侦查的情况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另外,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措施,又称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公民采取的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期限为1天以上15天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也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是治安拘留。除了上述法律规定的定义和实施条件不同外,两者的拘留期限和实施主体也不同。刑事案件,法定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七日。治安管理处罚中,治安拘留的拘留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一般最长可达20日。此外,实施机构也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治安拘留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虽然笔者在这里描述了上述两种拘留方式的区别,但作为多年的法律从业者,笔者也奉劝朋友们不要自行尝试法律,要知法、懂法、守法。报告/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