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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非法用工包括不具备用人资格的单位依法登记或者备案)招收劳动者或者具有用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招募童工是为了履行劳动义务,对劳动者实行劳动管理用工形式。非法用工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与未取得劳动合同的人建立劳动关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非法用工不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因此,我国法律对非法就业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建立劳动关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未订立劳动合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订立;逾期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签订。逾期不履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费和社会保险费,可以处罚款。
综上所述,非法用工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律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4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