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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朱惠清尹律师:您好!父亲年纪已经很大了,希望孩子们以后办理继承手续时能尽量避免麻烦。他要立遗嘱,并有我和二哥作证人。这样立下的遗嘱有效吗?安徽朱女士朱女士:您好!你和你二哥见证的遗嘱不能得到中国法律的承认。建议您及时做出调整,帮助您的父亲制定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合法有效的遗嘱有6种形式。过去,根据《继承法》,我国的遗嘱有5种形式:自写遗嘱、书面遗嘱、公证遗嘱、记录遗嘱、口头遗嘱。《民法典》颁布后,我国遗嘱有6种形式:自写遗嘱、书面遗嘱、公证遗嘱、音像遗嘱、口头遗嘱、印刷遗嘱。上述六种遗嘱形式中,除亲笔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余四种遗嘱均需要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合法有效的见证人身份如上所述,除自写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遗嘱都需要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谁可以成为合法有效的证人?法律禁止哪些人担任证人?《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无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规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也视为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概括上述规定:遗嘱见证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正如你所说,你和你二弟是你父亲的继承人,当然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见证人。不仅你,你的丈夫和孩子也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这将更有效吗?过去《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最有效。总之,其他形式的遗嘱,无论是在公证遗嘱之前还是之后形成,只要与公证遗嘱的内容相冲突遗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但《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现有的六种遗嘱形式只要合法有效,均具有法律效力平等,以最后的意志为准。律师提醒,立遗嘱是一项重大法律行为,对立遗嘱人的能力要求非常严格。立遗嘱本身也是一项非常专业的法律行为,必须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完成,否则还不如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