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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期限可以协商确定。法律对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约定期限没有限制。但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得早于或等于主要债务履行期限,也不得存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对保证期限没有约定的,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提出请求。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688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的责任期限是多长?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保证期。
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一致。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要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未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自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要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时计算。
《民法典》第692条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或者延期的情况。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限,但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主要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未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在主要债务履行期间届满。自该日期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要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时计算。
3、连带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是多长?
连带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一般为自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限,但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主要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存在担保期限。没有协议;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自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692条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或者延期的情况。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限,但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主要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未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在主要债务履行期间届满。自该日期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要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时计算。
希望上述文章中的法律知识能够帮助您解决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期限能否约定的相关法律问题。其实生活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法律知识,以免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解决。如果阅读以上内容后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