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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
原作者:北京长虹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山东省济南市一位因工受伤的网友曾在110法律咨询网站上给我进行了一对一的咨询:
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
这意味着,除了正常的工伤赔偿外,工伤得到赔偿后,如果工伤还构成安全生产事故,受伤人员还可以受到安全生产民事赔偿。事故。我把这种补偿称为安全生产。事故单独民事赔偿。
目前,我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单独生产安全事故民事赔偿诉讼的成功案例并不多。
不仅受害人普遍不知道或不了解此类诉讼,而且大多数作为专业法律人士的律师和法官也不知道或不了解。
如果法院支持此类诉讼,一般会作出补充判决,即民事赔偿总额减去工伤赔偿金额,剩余金额将判决支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有差异,可能会有补偿;如果没有区别,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存在很大风险,因为大多数人包括律师、法官都认为工伤只能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进行赔偿,因此不存在民事赔偿。补偿补偿。大多数人可能认为这纯粹是无稽之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有权获得赔偿的,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有权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不仅绝大多数律师和法官不了解这条法律规定,即使了解,能够深刻理解这条法律规定的深刻含义和立法目的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该条是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本条是国家为防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不力而采取的惩罚措施。目的是提高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放在第一位。企业不能为了生产经营而忽视员工的基本生命权和健康权。
注:本文为北京长虹律师事务所陈建峰律师第428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