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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团队交流分享文案范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律师团队交流分享文案范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说下我对其他不同律师的不同感受:
1、有案源的律师好NB好爽啊,光案源比例得拿多少钱呐,不过他们都年纪大了,我还年轻。
2、他头秃了。
3、他好有钱。
4、他好专业,或相反:就这?
5、他咋这么忙?
6、他咋谁都认识?
7、有的律师素质真的好,最喜欢跟态度好、不摆架子的律师交流了。
8、他们在头条上咋吸引的这么多粉丝?
律师们对做律师的感受五花八门。
有案子烦,没案子也烦,哈哈。
不仅要经常熬夜,还要防止脱发,干了不几年,肚子都大了一圈。
没点心理承受能力还真不适合搞这一行,外人的眼里律师应该是精英范儿的,应该是西装革履的,其实哪有那么多西装给你穿,哈哈,大多数就一普通工作而已。
要是差异,可能收入比大多数行业高一点儿,但这是巨大的投入换来的,应该说是对长期主义者的馈赠,还有就是接受的信息源比较多,能了解很多大众没法接触的事儿,久了,可能对社会的认知比较好。其他的,就很normal了,大家一样上班挤地铁,去行政机关都得一样排队,干什么都没有特权,挣着卖面粉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还比较危险,你也不知道哪个当事人心血来潮会砍你一刀,那就惨了,掏心掏肺的换来这么一刀,一个家庭就这么破碎了,所以很多老律师都说,干这一行,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
哎,没有一行是容易干的。
我就是律师!
首先,律师也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律师身上也都会有。只是律师可能会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一些,比方说酒后不开车,因为酒后开车,可能就意味着律师生涯的终结!所以请首先把律师当作平常的人来看待。可能平常看到的差别也就是工作时穿戴可能更正式一些吧!
其次,律师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我国每年都会有大批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出台,2021年《民法典》出台之际,有些律师就有了“毕生所学,毁于一旦”的调侃。当然,这只是开玩笑啦,《民法典》的大部分内容,都只是把那几部法律以法典的形式呈现出来而已,改动还是相对较小的。不过最新出台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确实需要占用各位律师的一些时间,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改变,更要引起刑事律师的注意。
再次,律师的自由职业其实并没有想象得那么自由!律所中的提成律师时间上比较自由的,但是对于案件多,业务忙的律师来说,时间可能都是不够用的!而另一些刚开始成为提成律师的新手律师,可能因为业务量比较少而比较自由,但是内心其实是非常焦虑的。没有业务就意味着没有收入,而生活的压力是不会因为收入的缺少而减轻的!
最后,想告诉大家,各位在法律咨询时,付费和不付费时,收到的解答差别是非常大的!当你在蹭免费的法律咨询时,律师只是给你指明一个方向; 而当你在咨询时付费,律师会非常详细得为你进行解答,因为你尊重了他的知识和职业!
所以,还是要在咨询的时候,养成付费的好习惯!
如果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欢迎评论、点赞、关注!我是@廉晓旭律师,法律更愿意保护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
我自己就是一个律师,以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的认识,我觉得生活在现在这个社会,须臾离不开法律,因此,,生活中我们应该有个律师作为自己的法律顾问,随时为自己提供法律咨询。
一、其“职业”特征是运用法律工具不择手段谋求私利,无论那私利在性质上是“合法”还是“不合法”、是否合情合理。
二、由此而生,其普遍性情是得理不饶人,好处务要拿尽,做事甚少留余地退路。当然,从法条上讲,人家是“合法”的。
这种性情,不会有相知之友,唯利是图,在“私利”前提下,又极为“忠诚”,简言之,就是极佳的看家护院的狗腿子。
对了,他们把这些特质,称之为“职业道德”。
当然,好狗腿子,也很贵呢。
一般来说可能很少接触律师,对律师的印象最多的是遇到官司,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时才请律师。从电影电视里看到的律师好多负面形象,吃了原告吃被告,为了私利出卖良心人性等等,其实这些都不是律师的正面形象。
律师是现代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单地说是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现代生活每个人越来越离不开律师,尤其是各种专业律师。比如现在纠纷很多的房地产市场,你在房地产交易时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尤其是期房或二手房交易前通过专业律师了解清楚相关的信息,如有没有用地证、什么性质用地证、规划两证一书、施工许可证、预售证、环保手续、竣工验收备案、有没有抵押贷款、有没有产权纠纷、建筑结构、交易面积和测量面积、消防规范、开发商背景、交易对方情况等,否则你会遇到问题时再找律师就被动了。
广州一所谓老牌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最热点地方的项目,其时并未取得预售许可,其售价也超过政府限价,而且上市公司股东正因债务受到征监和金融机构冻结,项目正处于准备出让阶段,这个楼盘还进行一二级联动销售,收取诚信金。现在项目转手后就肯定有纠纷。
你好,我是西安富富张永祥,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大家平时能接触律师吗,对律师的印象如何?
关于这个问题,我以我的实际经历给你分享一下。
那是2003年的事了。当年怀揣着梦想,拖家带口的来到相对落后的固原市,自己有过硬的汽车维修技术,就开了汽车维修店,做汽车维修,配件销售,生意一直不错。在六月份的一天,当地跑出租车的一个司机,发动机故障进去维修,顺利交车后,要求他不能高温,速度不能超过60码,没想到他开出去一个礼拜,电子风扇不起作用,交车前要求给他更换的,他坚持不换,更改成手动风扇,高温了忘记打开风扇降温,导致发动机开锅,造成机油进水的故障。
开始给我说,他承担费用,要我重新给他维修。当时我还有别的工作,没有动工,过了大概两个钟吧,他给我说,是我的配件质量问题,所有问题都要我承担。我没有理睬,你爱咋办咋办,紧接着,他就叫来工商行政管理所,现场经过问询,给我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扣留我的汽车配件,赔偿车主的损失,就这样,拉着我的配件,扬长而去。
后来,经过多方打探,这个车主和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长是亲戚关系,合起伙来故意整我。最后,朋友给我联系了一位律师,经过和他沟通,了解到工商所没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权利,必须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才有效,他们这个是行政执法程序违法,律师告诉我,这个情况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他用他的专业知识,深入浅出的给我讲解二者的区别,分析两种方式对我的利弊,经过权衡,我选择行政诉讼,委托他做我的代理律师,提交诉状,确定开庭时间。
经过两个多月的等待,终于开庭了。主审法官经过庭前问询,主诉方和被诉方的陈述答辩,最后,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全体起立,主审法官宣布,支持主诉方诉求,被诉方行政执法程序违法予以撤销,归回主诉方所有扣留物品。
庭审中,他运用渊博的专业知识,为我这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尽力辩论。在律师的帮助下,保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捥回了我的名誉,尊严。非常感谢我的代理律师。
但愿我的回答能给你有所帮助。
我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觉得大家平时还是可以接触到律师的。
一、大家都容易接触到的资料或者见过律师。比如镇司法行政部门会进行普法活动,普法活动中一般会邀请当地的律师或者法律援助律师进行现场法律问题的解答,只是可能大家都没有留意而已。
二、法律援助热线12348,接听的一般都是律师。
根据你的描述,既然谈及会见工作,该案应该是一个刑事案件,以我的执业经验来看,开完庭判决下来之前律师最重要的事情是写一份精美的辩护词、积极与审判法官沟通。而不是与当事人会见沟通。
首先,一份精美的辩护词至关重要。辩护词是对整个案件及庭审活动的总结,辩护词一定要突出重点,不放过对当事人任何可以减轻从轻的情节,一份精美的辩护词要具有说服力,辩护词不是对公诉人的反驳,而是站在法官的立场,让法官充分考虑辩护人的建议,庭审过程中我们的思绪可能有点混乱,因此庭后提交一份书面的辩护词很重要,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会见上。
其次,积极与法官沟通。沟通前最好与法官先预约,沟通过程中可以发表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包括案件事实及量刑,虽然我们提交了书面辩护词,但是法官都很忙碌,不一定会仔细阅读,因此当面沟通尤为重要,当面沟通可以加强法官对该案的印象,引起法官对案件的重视,如此才会大大增加法官采纳辩护意见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判决下来之前律师的功夫应该用在草拟辩护词、与法官沟通上,这样才能更大程度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不是做些表面功夫,浪费时间去做无意义的事,比如去会见安稳当事人心里,虽然一定程度取悦了当事人,但这不是律师价值的体现。当然,如果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会见一下当事人告知庭后自己应该做的工作,让其安心等待结果。
有必要。
在这段期间里律师和当事人可以就庭上的一些状况,在律师提交代理词或辩护词中对这些状况进行补充说明和完善。
另一方面双方也对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进行预评估,并做好下一步的准备。
有必要的,特别是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案件,律师需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庭审的内容,涉及是否需要补强证据或者提交书面代理词等。但以上都是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的。建议当事人自己要及时与律师进行联系。
根据个人经验,律师与当事人及其亲属沟通,除了平时之外主要的三次:
一,初始接案:此阶段要听取当事人全面反映案情,对案件做全面分析做风险评估制订诉讼策略;
二,开庭之前:把案件事实做最后整理,向当事人交代庭审辩论技术,叮嘱注意事项;
三,庭审之后:根据庭审交锋中得失以及法官审理要点,准备结果下达后的应对方案。
个人体验,未必正确。供参考吧!
我认为向你打保证的律师的本身就不靠谱……因为律师是辩护者!而不是'审辨官!审辨官都沒审出的结果!就向你保证、是不客观的!打官司最主要的是证据!证据是灵瑰!是案件的根本!沒有铁的事实证据做支撑!法官不可能拿着终身的审判权!乱来的!刚直不阿的法律!是会公平!公正的、只要你有理!有证据!法院的大门永远对着有理的人敞开的!但最主要的最你的证据能否经得起推敲!合理的事实!明确的被告!合乎法律的要求!范围!地点等!这条是前置条件……
首先律师有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不应当用打保票的方式误导当事人,二是律师只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可能满足当事人的一切愿望和超出法律允许范围及不合理的要求,三是律师应认真分析案情,如实告诉当事人有利和不利所在,并告知和律师的代理方案及努力的方向,可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是什么,四是诉讼有风险,律师应告诉当事人,影响案件最后结果的因素很多,有些因素律师是无法掌控的,当事人要有承担风险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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