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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搞活**大酒店的经营,改变经营政策,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1、将甲方原**酒店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以75万元的价格分割为股份。甲方使用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形式重新确认股份。商业。
2、新合资经营**酒店,总资金100万元。甲方持有总股本的49%,乙方持有总股本的51%。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指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全部有形和无形资产移交新合作方管理,乙方全额投入资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对**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算,并承担所有债权债务。如果新合伙人的经营受到债权债务不清的影响,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必须予以赔偿。
3、甲方必须对原甲方所有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全部债权债务,解除劳动合同,接受新合作企业的招聘。
4、合同约定并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财产不被损坏、损毁,以顺利完成交接。
5、新合作企业运营后,甲方将共同承担其以其股份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并享有由此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乙方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以货币形式存入**酒店账户酒店以股份形式)。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迅速进入新合作企业的运营,且不得影响新合作企业的正常运营。
3、配合甲方进行财产登记、核算、过户,配合甲方招聘新合作企业新员工。
4、新合作企业运营后,乙方将共同承担其以其股份合作后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合同的经济责任,并享有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A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