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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患职业病的条件: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有毒物质、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所致;4、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及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放射病等。感染。职业病实际上就是工伤。2.如果我在职业病治疗期间无法正常工作,我的工资如何支付?答:职业病治疗期间,职工享受停工、停薪待遇。停工带薪是指劳动者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并接受工伤医疗,同时保持原有工资福利不变。第——条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号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期间停职和保留工资的,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停职和保留工资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区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三、患有职业病或疑似患病的劳动者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的治疗1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2、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的,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安排诊断;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限。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患者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四用人单位对患职业病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的职业病患者从原岗位调离并妥善安置。四、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治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将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的职业病患者转移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的职业接触条件。提供适当的工作津贴。5、及时安排职业病患者和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诊治。6、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资料。7、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以及疑似职业病患者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8、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
9.等————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相关义务:安排职业病患者和疑似职业病患者在指定场所进行诊断、治疗。及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信息;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以及疑似职业病患者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5、劳动合同终止后发现职业病,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责任吗?答:是的。这是雇主的“合同后义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确诊患有职业病的,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与劳动关系的终止无关。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关系的终止而免除对劳动者的责任。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或补偿?1.工伤保险待遇。2、民事赔偿。但民事赔偿范围应当作为工伤赔偿余额的补充,并扣除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即工伤保险待遇中包含此项但人身伤害赔偿中不包含此项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补偿项目不得在人身伤害赔偿中扣除;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此项但有人身伤害赔偿的,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索赔的,应当索赔该赔偿项目。支持。——法律依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仍享有赔偿权利的职业病患者,有权向雇主要求赔偿。”7、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哪里?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负责诊断、鉴定的机构名称、工作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依法防治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和鉴定程序。因此,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由当地市级以上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公布。如有必要,工人可致电当地卫健委公布的诊断机构进行咨询。